律师解析:
1.夫妻欠债150万,偿还方式看
债务性质。
若为
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连带清偿责任。
双方可
协商还款,如按比例分担或一方先还部分。
协商不成,
债权人可向任一方追全部债权,多承担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追偿。
2.若是一方
个人债务,就由负债方用
个人财产还,债权人不能找其配偶要钱。
3.判断债务性质很重要,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都认可的债务,像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就是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他们因家庭开支和生意经营欠下150万元债务。债权人小胡要求二人偿还欠款,但小朱认为该债务是小丽个人在生意中所欠,自己不应承担偿还责任;而小丽则称这是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人共同偿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胡遂将二人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判断该债务性质是解决本案的关键。若此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双方共同签字或小朱事后追认,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小胡有权向小朱或小丽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追偿。
2、若该债务是小丽个人在生意中产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小朱未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则属于小丽个人债务,应由小丽以个人财产偿还,小胡只能要求小丽偿还,不能向小朱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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