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触犯后可判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严重情况致重大利益损失者,刑期提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此罪行定义为在诉讼执行中因严重失职,未尽保全和执行职责,导致当事人或他人权益严重受损。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拐骗未成年少女涉及严重罪行。犯罪认定标准如下:一,若通过欺骗、利益诱导等方式,使十四岁以下未成年少女脱离家庭和法定监护人,即构成拐骗儿童罪。二,若拐骗的目的是为了贩卖,则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此罪行更为严重。这两种行为均严重侵犯了未成年少女的权益和安全,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拐骗未成年少女涉及严重罪行。犯罪认定标准如下:一,若通过欺骗、利益诱导等方式,使十四岁以下未成年少女脱离家庭和法定监护人,即构成拐骗儿童罪。二,若拐骗的目的是为了贩卖,则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此罪行更为严重。这两种行为均严重侵犯了未成年少女的权益和安全,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