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若嫌疑人或被告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或申请程序不合规,其申请可能不被批准。即使初次申请被拒,只要申请人认为有新证据或理由证明其符合条件,仍可重新申请。再次申请的批准与否,关键在于新申请材料能否确凿证明其符合条件并遵守法定程序。

确实可以申请,但仅限于向法院申诉或向检察院抗诉,这两种方式不受再审时限限制。在刑事诉讼中,无具体时限;而在民事或行政诉讼中,当事人需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除非出现新证据、主要证据伪造、原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等情形,此时申请时限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请检察机关对已生效判决、裁定抗诉再审的流程包括:当事人申请、检察院审查受理、审查决定提请抗诉、法院再审。当事人提出申请后,检察院需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如决定抗诉则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最终由法院按法定程序安排再审开庭,维护司法公正。

原则上,再审判决具有终局性,不可再复审。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了三种例外情况:法院拒绝再审、逾期未决和再审判决严重失误。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检察院应在三个月内审查,决定是否提出。一旦决定,不得再向同一检察院申请。

上诉期满后,原判即生效。此后六个月内,您可向原法院申请再审。如法院未支持或驳回申请,或对再审结果有异议,您还可向同级检察院提出再审请求。简言之,上诉期后仍可申请再审,但需遵循一定时限和程序,且可多渠道寻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