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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后债务如何偿还

时间:2025.07.29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041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共同债务
若丈夫所欠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所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依据法律,夫妻双方要连带清偿,所以妻子有义务偿还。
2.丈夫个人债务
以丈夫遗产为限偿还。
继承人继承遗产,需在继承价值内偿债,超出部分自愿偿还。
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
比如,丈夫借款买房共同债务,妻子要还;
个人投资借贷且妻子未受益,用遗产偿还。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系夫妻,小胡生前向小朱借款50万元。小胡去世后,小朱要求小丽偿还借款。小丽称其中30万元是小胡用于家庭购房,自己愿意偿还;另外20万元是小胡个人投资所用,自己并不知情也未从中受益,不应由自己偿还。小朱则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都应由小丽偿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本案中30万元用于家庭购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小丽有义务偿还这30万元。
2、对于另外20万元,是小胡个人投资借贷且小丽不知情未受益,属于小胡个人债务。应以小胡的遗产为限进行偿还。若小丽继承了小胡的遗产,应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这20万元债务;若小丽放弃继承,则对这20万元债务可不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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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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