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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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性质怎么认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受到胁迫之下签订的合同自始至终属于无效,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警、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多种形式法律救济途径进行维权,经认定情况属实的可以对无效合同予以撤销。

对于年轻人来说,结婚是人生中的大事,本应该在婚姻自由的原则下进行,可是有些个别婚姻关系中,存在一方被胁迫的情况。在民法总则及婚姻法中,明确指出受胁迫的婚姻是无效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那么,法院如何认定受胁迫的婚姻?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反诉和抗辩都是向法院主张撤销权的形式,关键一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审查其撤销权是否消灭;二是抗辩理由不能自相矛盾,即不能同时主张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