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夫妻
按揭买房,
离婚时可在协议里约定房产归一方,这是因为按《
民法典》,夫妻能协商处理
共同财产,
按揭房属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归属的权利。
2.但因房屋有
按揭贷款,没还清贷款、解除
抵押就不能
过户。
若约定房产归一方,后续由该方
还贷。
3.此约定只约束夫妻双方,不能对抗
债权人。
若还贷方未按时还款,银行可要求另一方还,另一方还款后能按协议追偿。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系夫妻,二人婚后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屋。后两人决定离婚,在
离婚协议中约定该房产归小朱所有,后续贷款由小朱负责偿还。然而,小朱在还款过程中出现
逾期情况,银行要求小丽承担还款责任,小丽认为房产已约定归小朱,不应再由自己还款,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可对共同财产协商处理,按揭房作为
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和小丽有权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小朱所有。
2、因房屋存在按揭贷款,有抵押
债务,未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前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小朱后,应由小朱继续承担还贷义务。
3、该约定仅对小朱和小丽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债权人银行。小朱未按时还款,银行有权要求小丽承担还款责任,小丽承担责任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小朱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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