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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房子写子女名字有权要回房款么

时间:2025.07.2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203人
律师解析:
1.若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有借款协议证明是借款,父母有权要回房款。
2.若属于赠与性质,且已完成房产登记,通常不能随意要回房款。
但在子女严重侵害父母权益等法定情形下,父母可行使撤销权要回。
3.要是父母能证明登记在子女名下并非赠与意思,有其他约定,也有机会要回房款。

案情回顾:

小何的父母为其购买一套房产,购房款全部由父母支付,但房产证登记在小何名下。后来,小何与父母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关系恶化。父母要求小何归还购房款,小何认为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就是自己的,拒绝归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角度来看,虽然房产登记在小何名下,但购房款是由其父母出资。若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小何,那么在赠与完成后,父母一般不能要求返还房款。但如果父母能证明出资并非赠与,而是借款性质,小何则有义务归还该款项。
2、在实践中,判断出资性质需结合相关证据,如出资时的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若没有明确证据表明是赠与或借款,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定出资性质,进而确定父母是否有权要回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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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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