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破坏生产经营罪中,直接
经济损失达16万算“其他重大损失”。
因泄愤等个人目的破坏生产经营且
情节严重的,会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2.司法
量刑时,会综合考虑
犯罪动机、手段、
赔偿情况和悔罪态度等。
有
自首、
立功表现,或积极赔偿获谅解的,可从轻或
减轻处罚;
若是
累犯,则可能
从重处罚。
案情回顾:小朱因与小丽所在的工厂存在矛盾,为泄愤报复,小朱潜入工厂毁坏了多台关键机器设备,导致工厂生产停滞。经评估,此次破坏行为造成工厂直接经济损失达16万元。小丽
报警后,小朱被警方抓获。小朱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表示自己是因一时冲动才做出此举。
案情分析:1、小朱为泄愤报复毁坏工厂机器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万,根据法律规定,该损失属于“其他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且情节严重,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若小朱有自首、
立功情节,或积极赔偿工厂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小朱是累犯等,可能会从重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