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二手房买卖付定金后房主反悔,因
定金有
担保作用,收受方违约应双倍返还,买方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若定金不够弥补损失,像房价上涨带来的额外
购房成本,买方还可让房主
赔偿超出定金的损失。
3.买方也能按合同让房主担责付
违约金,但违约金和定金只能选其一,选对自己有利的。
4.协商不成,买方可以
起诉,要求房主继续完成房屋买卖。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签订
二手房买卖合同,小朱向小丽支付了定金。之后小丽反悔,不想出售该房屋。小朱认为小丽违约,要求小丽双倍返还定金,小丽则觉得只需退还定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此案中,小丽作为收受定金方反悔,小朱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
2、若定金不足以弥补小朱的损失,小朱还能主张小丽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比如因房价上涨需额外支出的购房成本。
3、小朱也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小丽承担
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主张,小朱可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
4、若双方协商不成,小朱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小丽
履行合同义务,完成房屋买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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