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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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租户提前终止租赁这一现象,若因出租方负有责任而导致,则承租人无需对此负责,租赁合约将依法终止。若该退租行为系由承租人个人原因引起,经双方协商可选择解除合约,或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之后解除合约。

租客拖欠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了租赁期间房东出售房产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其生效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二是所有权转让依法合规并经双方确认;三是租赁合同早于转让。承租人有权按约居住至租期结束。

承租人若延迟交付租金,房东有权催缴并在合理宽限期后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办理退租手续。若承租人拒绝执行,房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租、解除合同并迁出。如承租人未履行法院判决,房东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房东失联时,租户和房东应首先尝试与房东沟通,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如协商无果,可及时报警,追究二房东的法律责任。此外,若租户擅自转租,房东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双方应保持冷静,遵循法律法规,共同应对这一突发情况,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