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民间借贷还不上,若有合法
抵押担保,
出借人能执行
抵押物。
2.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
抵押权人可和
抵押人协议用
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后优先受偿;
若协议损害他人利益,他人可请求法院撤销。
3.双方未就
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4.执行抵押物要按法定程序,
保证抵押合同有效、财产
产权清晰。
案情回顾:小朱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小李借款,并以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双方办理了合法的抵押手续。借款到期后,小朱无力偿还债务。小李要求与小朱协议将抵押房产折价抵偿债务,但小朱认为折价价格过低,拒绝了该协议。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李不知该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小朱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小李可与抵押人小朱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就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因小朱拒绝协议折价,若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小李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2、执行抵押物要遵循法定程序,需确保小李与小朱的抵押合同合法有效,且抵押房产
产权明晰,如此小李才能顺利实现其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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