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简易程序:
适用该程序的案件,需在
立案后三个月内下达
判决书。
若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2.普通程序:
适用此程序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下达判决书。
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长,要报上级法院批准。
3.小额
诉讼程序:
适用该程序的案件,需在立案后两个月内下达判决书,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小朱认为案件简单应适用简易程序,且要在三个月内下达判决书。但小李觉得案情复杂,应适用普通程序。最终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然而三个月过去未下达判决书,小朱得知是因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延长了一个月。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并下达判决书。本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本应在三个月内完成,但出现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延长一个月符合法律规定。
2、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下达判决书,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则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若适用小额
诉讼程序,应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下达判决书,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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