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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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的立案标准关于诽谤罪的立案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同一份诽谤性的信息在实际上被访问或阅读达到累计超过五千次,或者被转发次数也达到了五百次以上时,即符合了立案条件之一;其次,如果因此而导致受害者或是其近亲发生精神失常、自我伤害乃至自杀等严重不良后果,同样满足了立案条件;再次,如果行为人曾经因为诽谤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但是两年内再犯的话,这种情况也同样属于可以立案追诉的情况;最后,如果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也应予以立案追究。

诽谤罪成立需情节严重,如多次捏造事实、严重伤害他人名誉、恶劣社会影响或致人极端后果。量刑依据具体情况:轻者三年以下徒刑或剥夺权利;涉及公共安全时不待受害人起诉;仅在“告诉才处理”情形下,即受害指控法院才受理。构成要素:侵害对象为人格尊严和名誉,针对自然人;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贬损他人,主观故意,明知会损害名誉并希望或放任后果。

诽谤罪成立需情节严重,如多次捏造事实、严重伤害他人名誉、恶劣社会影响或致人极端后果。量刑依据具体情况:轻者三年以下徒刑或剥夺权利;涉及公共安全时不待受害人起诉;仅在“告诉才处理”情形下,即受害指控法院才受理。构成要素:侵害对象为人格尊严和名誉,针对自然人;行为人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贬损他人,主观故意,明知会损害名誉并希望或放任后果。

诽谤罪立案标准:一、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五千次以上或被转发五百次以上;二、造成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后果;三、受害人两年内因诽谤受罚后再受攻击;四、其他同等严重情况。

如果某一诽谤信息的实际点击数、浏览量超过了五千次以上,甚至在被转发时达到了五百次以上,便有望成为起诉的依据之一;另外,若该诽谤行为给受害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造成了诸如精神异常、自我伤害以及自杀等极为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