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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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中补偿金未按月支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若企业确实为劳动者提供了额外的竞业限制补偿金,那么允许劳资双方自由约定支付日期是完全可行的。然而,倘若雇主擅自将原本应支付给劳动者的薪资报酬划分为工资及竞业限制补偿金两个部分进行发放,这便构成了以合法手段掩饰其不正当意图,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此类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被视为无效。

当企业破产时,员工的经济补偿金会按照法定程序在破产清算环节发放。在破产财产分配计划获得批准后,资金就会开始发放。在清算过程中,会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依法清偿各种债务,包括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企业拆迁补偿款可以通过银行卡发放的方式来进行。因为实际上如果说双方当事人关于拆迁这个问题达成了一致,那么就会签订相关的协议书之后将相关的款项发放给对方,就完成了这样的一种拆迁补偿。

企业发放高温补贴是强制的,每年各地人社部门都会公布当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这个是最低标准,企业不得低于此发放。企业发放高温补贴是政府人社部门强制要求的,违反规定会受到处罚。高温补贴发放基本都是按月的,当然也有按日计算的省份。通常上每月几百元左右,沿海发达地区的标准会高些。

企业不发放高温补贴应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进行一个投诉举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用人单位肯定是会受到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的管理,所以会做出一定的调整性的措施,发放高温补贴。这样的劳动者就会得到一定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