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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5.07.22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992人
律师解析:
1.实质条件:
立遗嘱人得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晰表达意愿。
遗嘱要体现其真实想法,没受欺诈胁迫
还得给没劳动能力且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必要份额,内容要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和法律规定。
2.形式条件:
自书遗嘱需本人书写、签名、注日期;
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遗嘱都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分别按相应要求操作;
口头遗嘱在危急时用,危急消除能用其他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就无效;
公证遗嘱去公证机构办理。

案情回顾:

小朱年迈,想立下遗嘱分配自己的财产。他起初打算自书遗嘱,但书写困难,便选择代书遗嘱。找来小胡和小丽作为见证人,由小胡代书。然而,在签名时,小丽因有事提前离开未签名。小朱去世后,遗嘱效力引发争议,其子女小静认为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而小朱部分亲友认为遗嘱有效。

案情分析:

1、遗嘱生效需同时满足实质和形式条件。本案中小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楚表达意愿,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也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份额,内容合法,符合实质条件。
2、但在形式上,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见证人小丽未签名,不满足代书遗嘱的形式要求,所以该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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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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