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上的股东承担法律责任吗
时间:2025.07.16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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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名义股东是
有限责任公司里,实际
出资人让名义出资人代持股份,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受权益。
名义股东可能需担责。
2.对公司外部,若
债权人以登记股东未出资为由,要求其对
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担责,名义股东不能以非实际出资对抗,担责后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3.对公司内部,名义股东擅自处分
股权,实际出资人可要求其
赔偿。
名义股东是否担责要看具体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小李
签订合同,约定由小朱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小李为名义股东。公司
经营不善产生
债务,债权人要求小李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
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小李以自己是名义股东为由拒绝。另外,小李还擅自处分了名下股权,小朱得知后要求小李赔偿。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司外部,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
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时,名义股东不能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抗债权人。所以小李应先承担
赔偿责任,之后可向小朱追偿。
2、在公司内部,名义股东擅自处分股权,实际出资人可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小朱有权要求小李对擅自处分股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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