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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5.07.13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09人
律师解析:
1.民事诉讼时效中止,时间上需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
若不在此期间,就算有法定情况,也不会中止时效。
2.要有法定中止事由,像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情况;
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出现死亡、失能、失权等情况;
继承开始后没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
权利人被控制;
其他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3.满足条件后,自中止原因消除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满。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存在债务纠纷,小朱向法院起诉要求小胡偿还欠款。小朱原本应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但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五个月时,当地突发地震(不可抗力),导致小朱无法与外界联系,不能行使请求权。小胡认为地震发生时不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不应发生时效中止,而小朱则坚持应发生时效中止。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规定,民事诉讼时效中止需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且出现法定中止事由。本案中地震虽属法定中止事由不可抗力,但发生在诉讼时效最后五个月不符合时间条件,所以不会发生时效中止。
2、只有在满足时间和法定事由条件时,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才届满。此次情况未满足时间条件,诉讼时效仍按正常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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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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