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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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针对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精细,根据情节轻重分为四个阶段:初犯可能面临五年以下监禁及二万至二十万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惩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赔偿五万至五十万元;恶劣情节则致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罚金上限提升。单位犯罪将对公司罚款,责任人同负刑事责任。追诉标准以2001年规定为准,涉及面值超一万元或数量超十张的即进入诉讼程序。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构成条件: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

该法律详细规定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情节轻者五年以下徒刑及二万至二十万罚金;情节严重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五万至五十万罚金;情节极度严重者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罪则先罚金,再依责任人责任定刑。立案标准包括伪造面值过万人民币的金融票证或累计超十张。

伪造、变造金融票据面值超一万元或数量超十张即应追究刑事责任,涉及汇票、本票、支票等伪造、篡改行为,以及伪造、篡改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信用证等单据文件,伪造信用卡等也属犯罪范畴。

伪造、变造金融票据面值超一万元或数量超十张即应追究刑事责任,涉及汇票、本票、支票等伪造、篡改行为,以及伪造、篡改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信用证等单据文件,伪造信用卡等也属犯罪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