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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析产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时间:2025.07.10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20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析产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
按规定,因离婚析产申请不动产登记,要共同申请,还得提交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等材料。
双方到场能保证析产是真实意愿,保护双方权益。
2.若一方无法到场,也有应对之策。
不能到场的一方可办公证委托,让他人代为办理。
受托人凭公证委托书和相关材料,就能完成析产登记。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许协议离婚,在处理离婚协议析产时产生争议。小许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办理不动产析产登记,而小朱坚持按照常规要求小许必须本人到场,否则不同意办理析产。小许认为自己可以办理公证委托手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双方就小许是否必须亲自到场办理析产一事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规定,因离婚析产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当事人应共同申请,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到场办理能确保析产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保障双方权益。所以小朱要求小许亲自到场有一定合理之处。
2、但如果一方确实无法到场,也可通过办理公证委托手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小许提出的办理公证委托方式也是符合规定的,因此小许的主张也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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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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