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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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后,如果需要逮捕,在一般情况下,应在拘留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将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书送交检察院。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以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最短需要三天才能宣布逮捕。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被捕人犯请求取保候审的审批时限不明确。一般来说,执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会做出决定。取保候审是否批准,要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嫌疑人或被告的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批准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情节严重,可能需要更长时间进行仔细审查。

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天。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需要在拘留后的3天内申请批捕;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后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1至4天。检察院则需要在收到公安机关的申请后7天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一般情况下,公安部门若认为被拘留者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并逮捕,应在拘留期满前,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天。而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这个期限可以延长到三十天。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的七天内需要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因此,刑事拘留到逮捕最长可能达到三十七天。

根据刑诉法规定,公安执行刑事拘留后若要逮捕,普通情形于拘留后第三个工作日提请检察院批准,特定情况可延长一至四天。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人可延长至三十天。检察院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七个工作日内决定。因此,最快三天内可宣布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