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因为打架斗殴被刑事拘留了。不是说我国刑事拘留时间最长是37天吗?为什么我朋友已经被拘了快两个月了,没有判决逮捕也没有放人呢。

四川 - 宜宾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保险理赔处理法务

地区:四川 - 宜宾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一般认为为37天(3+4+30),但可能在我国有超期羁押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0-10-28 07:30:0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宜宾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