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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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贿罪既遂量刑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所述:第一,对于受贿数额处于人民币3万元至20万元之间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数额较大”的犯罪事实,并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以罚金这一附加刑罚。第二,若受贿数额在人民币20万元至300万元区间内时,应当被认定为“数额巨大”的犯罪事实,并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并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两种附加刑罚中的任意一种。

单位行贿罪案件的判决结果,关键要看情节的严重程度。通常,法院会对被害单位判处罚金,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要是情节严重,那就可能得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了。判断情节严不严重,得考虑受贿金额的大小、造成的不良后果,以及对社会的负面影响等因素。

单位受贿罪的认定,关键在于受贿行为的完成程度以及单位获得的非法利益。 如果已经收受了赠品并提供了便利,或者受贿活动因故未能完成,都被视为未遂。 如果成功收受了财物并谋取了利益,那么就是既遂。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既遂和未遂需要综合考虑受贿的进展情况、财物的收取以及利益的实现等多个因素。

单位行贿罪的处理遵循刑法,对情节严重者处以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如管理层及具体负责人,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款。犯罪行为包括单位为获取不当利益,通过贿赂或违规给予政府官员回扣、手续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利,情节严重的,单位罚金,主管及责任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帐外暗收回扣、手续费亦属受贿,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