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逃避追缴欠税
量刑依据《
刑法》相关规定。
纳税人欠税,用转移或
隐匿财产手段,让税务机关追不回欠款,欠税1万-10万,判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并处或单处欠税1-5倍
罚金。
2.欠税超10万,判3-7年有期徒刑,并处欠税1-5倍罚金。
3.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罚金,对主管和
责任人按上述规定
处罚。
量刑结合实际,认定有严格法律标准。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一家企业,在欠缴应纳税款后,为了逃避缴税,他采取转移企业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经核查,欠缴税款数额为五万元。税务机关多次催缴无果后,将该
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小朱认为自己只是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故意逃避,不应该受到
刑事处罚。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小朱的行为符合该条规定,其
转移财产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五万元欠税,应承担相应
刑事责任。
2、小朱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辩解,不能成为逃避刑事处罚的理由,逃避追缴欠税行为的认定有严格法律标准,不以其主观认为的情况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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