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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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拘留期间的探访事项,司法机关通常会依据规定来实行。通常来讲,在被拘留满30日之后,亲友或者辩护律师均可提出探望申请。遗憾的是,实际的探望日期可能因为具体个案的特殊性质以及调查取证所必需的原因,与上述标准产生偏差。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在侦查期间,尤其是涉及到国家机密或者重大刑案的时候,探访也许会受到各种程度的限制甚至被延期进行。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倘若当事人被依法拘留十五日,其亲属通常无法直接前往探视,然而由律师或者辩护人代表进行会面则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具体而言,《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辩护律师有权与羁押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进行会面和通信交流。而其他辩护人如需开展此类活动,必须获得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许可才能够进行。

对行政拘留的被执行人而言,只有经决定机构批准,并遵守拘留所的相关规定,其亲属才有权进行探视。一般来说,行政拘留的期限为五天至十天;然而,如果情节较为严重,拘留期限可能会延长至十天以上,但最多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一般见不到人,除非有特殊紧急情况。公安机关在依据《刑事诉讼法》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侦查阶段为了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家属对嫌疑人的探视会受到一定限制,但律师可以会见嫌疑人。

在对违法行为人执行行政拘留时,若决定机构批准,并且拘留所也允许,那么违法行为人的亲属可以进行探视。一般情况下,行政拘留的时间在五天至十天之间;但是若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那拘留的时间可能延长至十天以上,但最多不会超过十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