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由什么构成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由什么构成

时间:2025.06.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73人
律师解析:
1.主体: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2.主观方面:
存在过失,因疏忽或自信没预见危害后果,或觉得能避免。
3.客体:
国家血液制品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4.客观方面:
部门不依规检测或违规操作,造成危害健康后果,如供应不合格血液致使用者染病。
构成此罪需有实际危害,判罚为单位罚金,相关人员处五年以下徒刑拘役

案情回顾:

某血液制品供应部门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小胡是该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小李是直接责任人员。在一次血液制品供应过程中,他们未依照规定对一批血液制品进行检测,就将其供应出去。小丽使用该血液制品后感染疾病,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危害。小胡和小李认为不会出现问题,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案情分析:

1、该血液制品供应部门符合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要件,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2、小胡和小李主观上存在过失,因疏忽大意未预见危害结果。
3、该部门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符合客体要件。
4、客观上该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造成了小丽感染疾病这一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且有实际危害后果发生,构成本罪。依照法律,应判处该单位罚金,对小胡和小李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