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利用工作便利谋取利益,不一定就构成敲诈。
判断是否构成敲诈
勒索罪,有明确的法律界定。
2.敲诈勒索罪的构成条件:
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进行威胁,索取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索取公私财物。
例如,员工掌握公司机密,以此威胁公司给钱,否则就泄露机密,这种行为就属于敲诈。
3.合理利用工作便利的情况:
若员工通过正常工作流程,合理利用工作便利获取正当利益,就不构成敲诈。
像按照公司规定获得业务提成,这是正常的劳动所得。
4.特殊情况:
如果一方正常行使工作职权争取合理利益,另一方却恶意歪曲,还以告发等手段威胁阻止,甚至索要不当钱财,那么另一方的行为可能涉嫌敲诈。
5.总结:
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关键在于
行为人的
主观故意以及手段方式是否符合敲诈勒索罪的
构成要件。
具体案件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员工,掌握着公司部分机密。小朱因工作业绩突出,按规定应获得业务提成,公司却迟迟未发放。小朱与公司沟通,要求按规定发放提成,公司领导认为小朱是利用掌握机密的便利要挟公司,还威胁小朱若不放弃提成要求,就将其“威胁公司”的事告发。小朱认为自己是正常争取利益,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按规定争取业务提成,是通过正常工作流程合理利用工作便利获取正当利益,主观上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手段也未对公司实行威胁,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2、公司领导恶意歪曲小朱行为,以告发相威胁阻止小朱争取合理利益,若还向小朱索要不当钱财,则可能涉嫌敲诈,具体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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