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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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中出现挪用公款情况,多是公款被违规使用。挪用资金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挪用本单位资金达1万到3万以上,且超过3个月未还;二是挪用本单位资金达1万到3万以上,用于营利活动;三是挪用本单位资金达5千到2万以上,用于非法活动。

挪用公司资金罪的立案标准通常是:行为人挪用或借给他人公司资金,数额达到6万元以上,逾期未还单位超过3个月;或者挪用超过3万元,用于经营获利或非法活动。不过,各地法规对于这个立案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挪用公司资金罪,即挪用资金罪,刑事立案标准是:挪用资金超三个月未还,3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用于营利活动1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用于非法活动5000元以上即构成犯罪。量刑时会根据金额、用途、归还情况等综合考量,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私企挪用公款犯罪立案标准如下: 私企员工未经允许,私自挪用单位资金,超三个月未还,数额达到一万至三万以上的,会被立案。挪用资金用于营利活动,数额达上述程度的,也会被立案。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数额五千至两万以上的,也会被立案。但因地区差异,立案具体标准或有不同。

根据法律规定,私自挪用公司两千块钱资金,一般不算刑事犯罪。只有当金额超过一万且符合特定条件,如未按时归还、以营利为目的或涉及非法活动时,才会被视为刑事案件立案。因为两千块钱没有达到立案标准,所以这种行为大多不会被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