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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规定

时间:2025.06.24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366人
律师解析:
1.挪用公款罪的定义:
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便利,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
若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都属于此罪范畴。
2.公司法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其挪用公款行为,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就应予以立案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用于非法活动。
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
3.需留意,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司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其立案标准与挪用公款罪不一样。
在实际法律适用中,要依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不能混淆。
总之,对于不同主体挪用资金的行为,法律有着明确且不同的规定,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来判定。

案情回顾:

小何是一家国有企业的法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小何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了公司公款2万元用于个人炒股,进行营利活动。公司发现资金短缺后展开调查,锁定是小何所为。小何认为自己只是暂时借用,之后会归还,不构成犯罪。但公司坚持认为小何的行为已违法

案情分析:

1、根据挪用公款罪的定义,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即构成此罪。小何作为国有企业法人,挪用2万元公款进行炒股营利,符合该罪构成要件
2、公司法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应予以立案。小何挪用2万元用于炒股营利,达到了立案标准。所以小何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而非其认为的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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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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