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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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一般来说,如果父母双方都有稳定的收入,抚养费通常是月总收入的20%到30%。如果有两个或更多的子女,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50%。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固定收入,那么就可以根据他的年收入或所在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参照上述比例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之规定,在涉及父母离异的情况之下,子女抚养权利的归属问题应依据对未成年人权益最大程度保护的准则进行裁量。倘若父母双方难以就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共识,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司法机构依据案情实际作出公正裁决。若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相关司法机关亦需充分尊重并考虑其本人真实意愿。

其一、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归母亲的;其二、两周岁到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目前随哪方共同生活。如果男方照顾较多,就判给男方,女方照顾较多,就判给女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以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量。对于四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的法律地位、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子女意愿等因素做出裁决。特别是对于八岁以上的儿童,其个人意愿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子女。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两周岁以下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子女,父母无法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