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按照咱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如果有人故意害了别人或者打伤了别人,那他就得坐牢。可是,有些时候我们找不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个人是怎么伤害别人的,那这时候我们也不能随便给他判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常常会因为缺少证据来做出没有罪的判决。但是,这不代表这个人就是清白的,也许还需要更多的调查和搜集证据才行。

若行为人有意为之并实施了暴力伤害的行径,然而并未实际导致他人的身体伤害或者失去生命,在司法实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类事件通常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未遂形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程度、使用的手法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元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依据法律规定的情节减轻其刑罚。尽管在表面上并无实际损害的结果发生,但此类事件仍符合犯罪行为的定义和特征。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加害人获得受害者谅解,对被告人量刑会有积极影响,但不是完全免除刑事责任。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且受害者同意谅解,被告人可能会获得减轻刑法或缓期执行的优惠。不过,如果故意伤害行为恶劣,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即便得到谅解,被告人仍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若您欲对涉事方提起诉讼以追究其涉嫌犯下的故意伤害罪责,首先便需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将会展开深入调查工作,如若判断存在犯罪事实并且达到追诉标准的话,那么他们将会依法立案展开侦查行动并着手搜寻有力的证据材料。其后,公安机关将会将相关案件资料移交至检察院,由检察院依法行使职务审查该案件的起诉情况。

倘若涉及到故意伤害罪的指控,然而对方并未能给予谅解,那么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客观事实、情节以及其对社会产生的严重危害性,作出全面而公正的评判与制裁。通常来说,获得受害者的谅解确实可以作为减轻或从轻判定有期徒刑之量刑的关键因素,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是决定性的唯一要素。法院仍将在综合考量犯罪人的主观动机、实施犯罪行为的方式方法、所造成的实际损害结果等多方面因素后,做出最终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