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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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是否须要求夫妻双方出席事实上并非如此。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区分,主要取决于以谁的住房公积贷款作为抵押。假如是一位借款人独自承担债务的话,那么房屋所有权证书上自然只有他/她的姓名;而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则必须同时到场进行书面确认,此时的房产所有权证书应包含两个版本——一份为借款人所有,另一份为共有使用权证明,二者各自持有对应的那份证书。

当涉及到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办理事宜时,当事人可选择仅由其中一位配偶亲自出面处理,原因在于申请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并不强制要求夫妻双方均需到场参与。

在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内,一方贷款成功后,另一方公积金满足条件可提取。需要有婚姻关系证据,贷款用途要符合公积金提现政策,比如购买、建设、改造、扩建以及维修自住房产等。具体要求和金额要考虑地方公积金管理政策的特殊性和限制。

夫妻离婚时,共同银行贷款的偿还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的共同意愿,那么离婚后仍然需要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能够证明贷款是以个人名义借入的,且超过了家庭日常所需,而债权方知晓这一情况,那么这笔贷款可能被视为个人债务,由借款方独自承担还款义务。因此,需要具体分析贷款情况来确定债务归属。

对于夫妇一方不知情的债务是否有效,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这笔借款是用于家庭开支,即使另一方不知情,也可能会被视为共同债务。但如果这笔借款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且没有证据证明用于家庭共同预算或双方有共识,那么它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