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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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产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并且在接到了书面催促之后的三个月期限内依然未能如期完成交房手续时,购买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除购房合同,并向开发企业索求违约赔偿。针对房产逾期交付这一问题,购买者应适时地以书面形式向开发企业提出交付请求。若开发商在接到书面催促交付房屋通知函的三个月后仍无法按时交付房产,购买者有权选择退房,并依法申请退回所支付的购房款项,同时还可以对开发企业的违约行为进行追责。

关于房屋延期交付和房贷逾期问题,买受人有权在书面催促三个月后仍未交房时解除购房协议,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应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房,若三个月后仍未履行,可申请退房、返还购房款并追责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若开发商未按时交房且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交房且未给合理解释或替代方案,买方有权拒绝接受项目并要求开发商承担合同终止损失。反之,如开发商在三个月内交房,买方虽不能直接解除合同,但可索取逾期期间的损失赔偿金。

若房屋交付逾期超过半年尚未得到解决,那么作为购房者,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正式的催促通知。然而,请注意,催促通知后必须给予开发商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来解决此问题。如若在三个月的规定期限结束时,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

在遇到交房逾期的情况时,购房者初次接触时建议先采取催告手段,以促进对方及时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若经过反复催促之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之内仍然未能按约交付房屋,那么业主便可依照法律规定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