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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外国人离婚后,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时间:2025.06.17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03人
律师解析:
1.涉外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优先适用当事人协议,双方达成一致的,按协议确定。
2.无法达成协议而在我国诉讼离婚的,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
已满两周岁的,综合双方抚养能力等因素判定;
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意愿。
3.涉及涉外因素,外国法院有管辖权且作出判决的,要考量两国司法协助条约等规定。
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建议及时收集证据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跨国婚姻,二人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经济条件优越,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要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孩子;小丽则称孩子一直由自己照顾,与自己感情深厚,且自己生活环境稳定,也有能力抚养孩子。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于是诉至我国法院。

案情分析:

1、由于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我国法院将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
2、孩子已满两周岁,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像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的感情等,以此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3、若外国法院也有管辖权并作出判决,还需考量两国司法协助条约、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等规定。双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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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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