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离婚后一方欠债怎么办理手续

离婚后一方欠债怎么办理手续

时间:2025.06.17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94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后一方欠债属于个人债务债权人可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协商无果,收集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交起诉状和证据,之后等法院排期开庭。
2.若债权人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另一方偿还,需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
另一方能证明是对方个人债务,则不用还。
3.离婚时若对债务承担有约定,按约定处理,但通常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小朱因个人生意经营向小胡借款未还。小胡认为此为小朱个人债务,与小丽协商让小朱还款遭拒。小胡遂收集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小朱还款。小丽称该债务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自己不应偿还,认为应是小朱个人债务。

案情分析:

1、若该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小胡作为债权人,有权直接与债务人小朱协商还款事宜。协商不成,收集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是合法的维权途径,且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会依法排期开庭审理
2、若小胡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小丽偿还,需证明该债务用于小朱和小丽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小丽能证明是小朱个人债务,则无需承担偿还责任。即便离婚时对债务承担有约定,该约定通常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小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