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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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没有那么容易。要是负债是因为双方都同意或者是为了共同生活、经营,那就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共同债务。不过,如果一方的负债超过了家庭的日常需要,而且债权人没办法证明这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目的的,那这笔债务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婚姻期间的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得视情况而定。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活动的,那通常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如果债务是因为一方的个人非法行为导致的,或者债权人明知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还单方面借钱给这一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谓共同债务,就是为了家庭生活、履行法定义务或者双方达成共识所欠下的债务,比如购房贷款、子女教育费等。如果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私自筹集资金用于商业活动,且收益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债务,那么这就不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都要承担共同的债务责任,这包括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或者一方追认的债务。此外,日常家庭生活中的负债也被视为共同债务。但是,如果一方的负债超过了日常生活的需求,那么这笔债务就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

婚姻期间的单方债务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的日常开销,那么它就是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承担。但如果这笔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的范围,而且又没有证据表明它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是双方都有意愿承担,那么它可能会被视为单方债务,对方就不需要承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