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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安置补偿给谁

时间:2025.06.16 标签: 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 阅读:1197人
律师解析:
1.征地安置补偿对象多样,涵盖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2.农村集体土地安置补偿归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规分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给所有者,像承包地庄稼的补偿归种植者。
3.城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给房屋所有权人;
有租赁关系时,承租人也有补偿,如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4.补偿对象依土地性质、征收项目和实际情况,按法规确定,保障补偿合理公平。

案情回顾:

小朱是农村村民,在自家承包地上种植了庄稼。村里土地被征收,对于征地安置补偿分配产生争议。村集体认为安置补偿应统一由集体支配,小朱则觉得自己作为青苗所有者,应获得相应青苗补偿费。同时,城市里的小静有一套出租的房屋被征收,租客小胡要求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小静认为补偿应归自己,双方为此产生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依据法律规定,安置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依规分配使用,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以小朱作为青苗所有者,应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
2、在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补偿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但如果房屋存在租赁关系,对承租人会有相应补偿,如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因此小胡作为承租人,有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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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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