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内蒙古法律咨询 > 鄂尔多斯法律咨询 > 鄂尔多斯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父母的房子婚后拆迁安置房归谁

父母的房子婚后拆迁安置房归谁

陶** 内蒙古-鄂尔多斯 财产分割咨询 2025.12.24 06:42:17 364人阅读

父母的房子婚后拆迁安置房归谁

其他人都在看:
鄂尔多斯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鄂尔多斯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婚后父母房子拆迁的安置房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并非必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若拆迁的房子原本是父母的个人财产,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通常仍归父母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明确将安置房赠与夫妻双方,或者将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仅明确赠与夫妻中的一方,且安置房登记在该方名下,则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此外,若夫妻双方对安置房的取得有出资等贡献,也会影响其归属认定。在实际判断时,需结合拆迁政策、房屋产权登记情况、父母赠与的意思表示等因素综合确定。如果对安置房的归属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2025-12-24 11:27:02 回复
咨询我

婚后父母房子拆迁所得的安置房归属需结合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并非简单归为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

1.若拆迁的房子原本就是父母的个人财产,且拆迁后安置房未进行任何产权变更或赠与操作,那么安置房仍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2.若父母明确将安置房赠与夫妻双方,或者将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此时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若父母仅明确表示将安置房赠与夫妻中的一方,并且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安置房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4.若夫妻双方对安置房的取得有实际贡献,比如为安置房的购置补足了差价、承担了装修费用等,这种情况下会影响归属认定,可能根据贡献程度分割相应份额。

此外,判断时还需结合当地拆迁政策、房屋产权登记证明、父母赠与的书面声明等材料,确保归属认定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2025-12-24 10:43:4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若拆迁前的房子为父母个人财产,拆迁后的安置房通常仍归父母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安置房是原房产的转化形态,产权性质未发生改变。

(2)若父母明确将安置房赠与夫妻双方,或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的意思表示需清晰明确,登记情况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3)若父母仅明确赠与夫妻中的一方,且安置房登记在该方名下,安置房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此时赠与对象特定,产权归属与赠与意思一致。

(4)若夫妻双方对安置房的取得有出资等贡献,会影响归属认定。比如出资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对该房产享有相应份额,具体需结合出资数额、用途等因素判断。

(5)判断安置房归属时,需综合拆迁政策、房屋产权登记情况、赠与意思表示等多方面因素,不能仅凭单一条件确定。

提醒:
处理婚后父母拆迁安置房归属问题时,应注意保留赠与协议、出资凭证、拆迁政策文件等相关证据,若对归属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2025-12-24 09:13:06 回复
咨询我

(一)判断安置房归属首先看拆迁前房屋的产权。若拆迁前房屋是父母个人财产,未发生其他权属变更的,拆迁后安置房仍归父母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关注父母对安置房的赠与意思表示。若父母明确将安置房赠与夫妻双方,或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仅明确赠与夫妻中的一方,且安置房登记在该方名下,该安置房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三)考虑夫妻对安置房取得的出资贡献。若夫妻在安置房取得过程中有出资,比如补交差价、承担装修费用等,可根据出资情况主张相应权益,具体需结合实际出资凭证和相关证据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2025-12-24 08:39:24 回复
咨询我

婚后父母原有房屋拆迁所得的安置房,若原房屋属于父母个人财产且无额外约定,安置房通常仍归父母所有,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若父母明确将安置房赠与夫妻两人,或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安置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父母仅指定赠与夫妻中的一方,且安置房登记在受赠方名下,该安置房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若对安置房的取得有出资等实际贡献,也会影响归属认定,比如出资部分可能需按贡献划分相应权益。

判断安置房归属时,需结合拆迁政策细节、产权登记情况、父母赠与的明确意思表示等因素综合分析,不能仅凭单一条件确定结果。

2025-12-24 07:11:3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拆迁安置门面房归谁问题解答如下,农村拆迁安置门面房归谁当发生门面房拆迁时其房屋拆迁补偿归房东所有,而像员工安置费、停业误工费等事关承租人切身利益的补偿则归承租人所有,如果承租人能配合拆迁办工作及早搬迁的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门面房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门面房一般用来出租。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门面房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承租者和业主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门面房大部分是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和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有关部门能应该重视,律师办案过程中更应当运用娴熟的技巧解决。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二)停产停业损失该部分是法律实践中出现争执较大的部分,大多数学者认为停产停业费用不仅应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实际损失,还应当包括按照往年同一时期的实际销售额或利润额确定补偿数额。这部分费用,往往是直接影响企业赔偿总额的部分,因此,也是律师维权的重中之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三)拆迁补偿费用1、设备搬迁安装费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2、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拆迁补偿纠纷怎么处理:一、行政裁决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二、行政或司法强制(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二)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先予执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父母的拆迁安置房子女离婚后怎么处理

    专业解答父母的拆迁安置房,子女离婚时一般不算夫妻共有财产。毕竟房子的主人是父母。不过,要是在婚姻期间,父母说要把房子送给子女和他们的配偶,或者子女和他们的配偶对房子有很大投入让它更值钱了,那在离婚诉讼中,可能就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这套房子了。

    2024.10.23 1755阅读
  • 拆迁安置房不是父母名字算遗产吗

    专业解答房产证上未列名老年人不代表房产非其所有。法律上,若房产证无老年人名字,则该房产不属其所有。遗产指自然人去世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必须全部来自逝者生前的合法财产。因此,仅从房产证上无老年人名字,不能直接断定房产非其遗产。需综合其他证据,如遗嘱、继承协议等,来全面判断房产归属。

    2024.08.13 1301阅读
  • 父母的拆迁安置房写女儿的名字,女婿有吗

    专业解答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父母健在并拥有财产所有权,女婿通常无权益。但如果父母去世,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且未指定单独继承人,那么遗产将视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女婿有权参与分配。

    2024.07.16 1410阅读
  • 拆迁安置房不是父母名字算遗产吗

    专业解答房产证上未列名老年人不代表房产非其所有。法律上,若房产证无老年人名字,则该房产不属其所有。遗产指自然人去世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必须全部来自逝者生前的合法财产。因此,仅从房产证上无老年人名字,不能直接断定房产非其遗产。需综合其他证据,如遗嘱、继承协议等,来全面判断房产归属。

    2024.06.22 1215阅读
  • 父母名下有公租房孩子可以买安置吗

    专业解答尽管公共租赁房为家庭购房提供便利,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须按时腾退。若租赁期满未迁出且名下无其他住房,需按市场标准支付租金。因此,承租人应提前规划,避免逾期腾退产生额外费用。这一规定确保了公共租赁房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为更多需要的人提供住房机会。

    2024.06.07 1183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