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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不够偿还债务应该怎么办

时间:2025.06.14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277人
律师解析:
公司破产资不抵债时,依照《企业破产法》处置。
1.管理人会全面接管公司,开展清理资产、编制财务报表等工作。
2.接着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
第一顺序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比如破产案件诉讼费,以及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等。
第二顺序是职工债权,涵盖工资、医疗等费用。
第三顺序是社保及欠税。
最后是普通债权。
若资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务,便按比例分配。
一般而言,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责。
但要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那股东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回顾:

小许、小李、小胡是某公司股东。公司经营不善破产且资不抵债,管理人接管公司后清理资产、编制财务报表。在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小丽认为,小许等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了她的利益,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小许等股东则称应按股东有限责任处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企业破产法》,公司破产资不抵债时,管理人全面接管公司并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债权、社保及欠税、普通债权,资产不足时同一顺序按比例分配。
2、一般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责,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需核实小许等股东是否有此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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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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