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夫妻离婚后借款是否偿还分情况。
属于
共同债务的,要共同偿还。
共同债务一般是双方共同签字、一方事后追认,或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
债务。
若
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财产分开,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
2.若借款是
个人债务,由负债人自己还。
像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远超家庭日常所需债务,
债权人又证明不了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就属个人债务。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姻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小胡借款10万元,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小胡也无法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后小朱和小丽
离婚,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借款,小丽认为这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不应偿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
民法典》规定,若借款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
2、本案中,小朱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小胡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以该借款属于小朱个人债务,应由小朱个人偿还,小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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