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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卷钱跑路判几年

时间:2025.06.11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1182人
律师解析:
开发商卷钱跑路涉及多种罪名量刑有别。
若构成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钱,数额较大判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判三到十年有期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判十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若构成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判三到七年有期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判七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量刑依实际案情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楼盘开发商,在开发楼盘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众多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收取房款,同时还以项目建设为由向部分投资者非法集资。之后小朱卷钱跑路,购房者和投资者纷纷报案。购房者认为小朱构成合同诈骗罪,投资者则觉得其构成集资诈骗罪,对于小朱应如何定罪量刑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若认定小朱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据法律规定,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购房合同过程中骗取购房者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若认定小朱构成集资诈骗罪,因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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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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