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案件证据不足不立案是合理的。立案必须要有扎实的证据,这样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存在。如果证据缺失,不立案可以避免无辜的人受到牵连,保护公民的权益。这符合刑事诉讼的原则,强调要用确凿的证据来认定犯罪事实,确保司法公正。

对于民事诉讼,是不可以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的。一般立案的条件制的是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事实,理由以及请求,同时原告是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并且是需要在法院受理的范围以内。这种情况符合的话,就可以进行立案了。

1、案件已经经过了补充侦查。这是对案件已经经过补充侦查,仍作不起诉决定的时机控制,也是作该决定的程序条件。一般而言,未进一步收集证据就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2、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这是指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以至于即使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也很可能会宣告被告人无罪。

1、证据不足可以先侦查。2、审理到最后还是证据不足的,驳回起诉。证据不足也影响到量刑,与立不立案没什么太大的关系。3、如果派出所现在说证据不足,无法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可以向派出所所在地的公安分局监察室申诉,要求分局督促派出所收集相关证据,以及具体说明不能立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