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买卖精选解答 > 顺贷买房一房两卖怎么办

顺贷买房一房两卖怎么办

时间:2025.06.0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877人
律师解析:
(一)若卖方与一方签合同后又与他人办理了过户登记,未获产权购房者可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能请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二)若都未过户,先合法占有房屋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若都未占有,先支付购房款者有优势;
若都未付款,则合同成立在先者可要求履行。
(三)购房者应尽快收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与卖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小许支付部分购房款。之后小丽又将该房屋卖给小胡,并与小胡办理了过户登记。小许得知后,要求小丽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小丽拒绝。小许认为自己先签合同且已付款,应获得房屋;小丽则觉得已过户给小胡,合同无法再对小许履行。

案情分析:

1、由于小丽与小胡办理了过户登记,小许未获得房屋产权,小许可要求小丽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请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2、小许应尽快收集与小丽签订的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先与小丽协商解决纠纷。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