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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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以及房屋已拆除所引发的纠纷非常复杂,同时也很有挑战性。我们必须要先明确拆迁补偿的归属原则,同时要考虑原承租人和共同居住者的权益。如果承租人变更程序有瑕疵或者违规的话,那就会影响到补偿的公平性。如果双方协商无法解决问题,那么法律途径就成了维护权益的唯一选择。

协商解决是双方平等自愿、通过沟通与合作,理解宽容达成和解协议,满足各自需求,妥善处理争端。调解解决则遵循法律法规,促使各方积极共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若无法解决,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公正裁决。

协商是双方同意下的解决纷争的方式;调解则是通过第三方如律师或斡旋者协调双方达成一致;诉讼则是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由法定机关依据法规事实判决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假离婚”不被认可为合法概念。只要依法完成婚姻登记或由法院作出有效判决,离婚即视为真实有效。但如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在财产分配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威胁等不当行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协议。因此,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一说,所有离婚均按真实情况处理。

协商是双方同意下的解决纷争的方式;调解则是通过第三方如律师或斡旋者协调双方达成一致;诉讼则是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诉,由法定机关依据法规事实判决解决纠纷的最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