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商品房预售得有预售许可证,这是法定条件。
没证就预售房子、签订购书,违反法律规定。
2.按相关司法解释,没预售许可证明签的预售
合同无效,不过
起诉前拿到证可认定有效,订购书同理。
3.通常没预售证的订购书无效,
购房者能要求开发商
退款,还可追究其
缔约过失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订购书,并支付了款项。后来小朱得知该开发商在签订订购书时并未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小朱认为此订购书应属无效,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款项,而开发商则认为订购书有效,不同意退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的法定必备条件,该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就与小朱签订商品房订购书,违反了
法律强制性规定。
2、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订购书作为预售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同理适用该规定。本案中若开发商在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订购书应认定无效,小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款项,并可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