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保修期内,因房屋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可
起诉开发商,其对
商品房质量有保修责任。
2.若质量问题由建筑施工单位造成,如施工有缺陷,开发商担责后可向施工单位追偿。
3.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对房屋共用部位等的维修养护义务,影响房屋质量时,可
起诉该企业。
确定起诉对象,要先明确质量问题成因。
案情回顾:小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后发现房屋墙面出现严重裂缝。小许认为这是
房屋质量问题,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他纠结起诉对象,不清楚是该起诉开发商,还是可能涉及的施工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他认为如果是开发商建设问题,就该开发商负责;要是施工单位施工缺陷导致,那施工单位有责任;若物业服务企业没做好维修养护,也应承担责任。
案情分析:1、若该房屋处于保修期内,此质量问题属于房屋建筑
工程质量问题,小许可起诉开发商,因为开发商对商品房质量负有保修责任。
2、若经查明是建筑施工单位施工存在缺陷等导致质量问题,开发商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施工单位追偿。
3、若因物业服务企业未依约履行对房屋共用部位等的维修养护义务,致使房屋质量受影响,小许可
起诉物业服务企业。关键在于明确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从而确定准确的起诉对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