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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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开发商和购房人之间的重要法律契约,规定了开发商在约定期限内将已建商品房的所有权转移给购房人,购房人支付定金或房款。它具有强制执行力,违约将承担法律责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的规定,您有权主张因对方违反合同而产生的索赔权利,其中,具体的索赔金额可依据合同协议或标的价值予以确定。此外,如果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较大,违约金在适当时机下可酌情进行调整,但请注意,总的上限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若买受人未行使解除权,可依据合同条款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义务。若开发商拒绝履行,买受人可依法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以保障权益。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的签立方面,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点重要事项:首先,如果所预售的商品房已实际交付使用,那么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的90个自然日内,买方有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其次,自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开发商应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