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
羁押在看守所时,律师有权会见。
2.辩护律师凭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看守所应及时安排,最迟不超48小时。
3.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
犯罪案,侦查期
律师会见需经
侦查机关许可,且侦查机关要提前通知看守所。
4.律师会见能为
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帮助、了解案情、保障权益,是保障
当事人权利的重要环节。
案情回顾:小何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其辩护律师小李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小何,看守所却以未收到侦查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会见。小李认为看守所应按规定及时安排,至迟不超四十八小时,而看守所坚持需等侦查机关通知,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辩护律师持相关证件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及时安排,至迟不超四十八小时。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侦查期间辩护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
经侦查机关许可,且侦查机关应事先通知看守所。
2、在此案中,小何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看守所因未收到侦查机关通知拒绝会见符合规定,小李要求会见需待侦查机关许可并通知看守所后进行,以此保障
刑事诉讼程序合法进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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