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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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房地产交易中的延期交房问题,购房者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主动与开发商沟通,了解延期原因及补救方案,明确自身权益;其次,如协商无果,可寻求法律援助,追索违约金或赔偿;再次,联合受影响的业主,集体向开发商施压;同时,举报开发商违法行为,请求监管部门介入;最后,保持冷静,避免激进行动。通过这些步骤,购房者能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减少经济损失。

一般而言,出卖方逾期交付房产所产生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支付违约金、补偿损失以及继续履行合约等。为了明确上述责任,在房产买卖合同中应进行明文规定。然而需注意的是,逾期交付房产的违约金标准并非由法律统一制定,而往往需要在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中予以确定。若购房者发出催促通知后,售房者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如期交付房产,则购房者有权解除该房产的买卖合同。

一般而言,出卖方逾期交付房产所产生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支付违约金、补偿损失以及继续履行合约等。为了明确上述责任,在房产买卖合同中应进行明文规定。然而需注意的是,逾期交付房产的违约金标准并非由法律统一制定,而往往需要在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中予以确定。若购房者发出催促通知后,售房者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如期交付房产,则购房者有权解除该房产的买卖合同。

在购买房产过程中,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通常情况下并未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问题,而是构成了违约行为。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在收到买方书面催促后的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如期交付房屋,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逾期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的请求。

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的规定,您有权主张因对方违反合同而产生的索赔权利,其中,具体的索赔金额可依据合同协议或标的价值予以确定。此外,如果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较大,违约金在适当时机下可酌情进行调整,但请注意,总的上限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