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
与医院签订的供货合同是证明交易关系和约定的关键
证据。
2.送货单:
有医院签收信息的送货单,可证实货物已交付。
3.发票:
开具给医院的发票,能证明交易金额和应税情况。
4.对账单:
往来对账单可明确货款数额和结算情况。
5.视听资料:
催款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可佐证欠款和催款过程。
6.
证人:
能证明送货情况的证人,也可作为证据。
收集证据要
保证合法、真实、关联,以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一家医药公司,向某医院供货。
供货结束后,医院未支付货款。
小朱与医院就货款金额及是否供货存在争议。
医院称部分货物未收到,不认可小朱提出的货款数额。
小朱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开始收集相关证据,准备通过法律途径
追讨货款。
案情分析:1、在本案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
小朱若有与医院签订的供货合同,这将是证明双方交易关系及约定的核心证据。
送货单上若有医院方签收信息,能证实货物已交付。
开具给医院的发票可证明交易金额及应税情况,双方的往来对账单能明确货款数额及结算情况。
2、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视听资料,如催款时的沟通记录,可佐证医院欠款事实及催款过程。
若有送货司机等证人能证明送货情况,也可作为证据。
同时,小朱收集证据要注意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以有力支持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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