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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后土地被征用可以拿到补偿款吗

时间:2025.05.27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1209人
律师解析:
1.若土地是家庭联产承包方式取得,承包期内户内有其他成员,其他成员可继续承包,土地补偿款归他们。
2.若土地是合法继承所得,继承人可获土地征用补偿款。
3.农村宅基地房屋所有权人去世,房屋可继承,但宅基地归集体,继承人一般不能直接获土地补偿款,可能对房屋补偿部分有继承权
各地规定有别,要按当地土地管理等法规判断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一家以家庭联产承包方式取得一块土地,承包期内小朱去世。
小朱的好友小李认为小朱去世后土地承包应终止,土地补偿款应归集体;而小朱的弟弟小胡则觉得自己作为户内其他成员,有权继续承包经营并获得补偿款。
此外,小静继承了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被征用,小丽认为小静应获得土地补偿款,小静却不清楚自己是否能获得。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土地,依据法律,在家庭联产承包方式下,承包期内户内还有其他成员,小胡作为户内成员可继续承包经营,土地补偿款应归小胡。
2、对于小静的情况,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小静虽继承了房屋,但通常不能直接获得土地补偿款,不过对房屋补偿等部分权益可能享有继承权。
同时不同地区对此类情况规定和执行细节有差异,要依据当地土地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判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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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昊律师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郭昊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全国征地拆迁等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昊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昊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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