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同一小区的
安置房与
商品房,
产权界定依据不同。
2.
商品房产权清晰,
购房者合法交易后拥有完整产权,包括
房屋所有权和
土地使用权,可自由交易、
抵押、
继承。
3.安置房产权较复杂。
重大市政工程配套房,个人虽有产权,但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房产开发安置的中低价房,和普通商品房一样有完全产权,可自由交易。
4.界定产权要看产权证书,上面会写明房屋性质和产权情况。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是同一小区的业主,小朱的房子是商品房,小李的是安置房。
小朱认为小区内房屋性质应一致,都能自由交易,而小李不清楚自己的安置房能否自由上市。
二人产生争议,遂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分析:1、商品房产权通常明晰,购房者合法交易取得房屋后拥有完整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自由上市交易、抵押、继承等。
小朱的商品房符合此特征,可自由交易。
2、安置房产权情况复杂。
若因重大市政工程
动迁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虽产权属个人,但取得所有权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因房产开发等因素动迁,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和一般商品房无太大区别,有完全产权,可自由上市。
要界定小李安置房的产权情况,需查看产权证书,证书会明确房屋性质和产权状况。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